各学院: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郑黄护院〔2023〕97号)、《关于印发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郑黄护院〔2023〕99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保障各项资助政策切实落实到位,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报及评审
(一)申请对象
本学期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已参加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上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若家庭经济情况无变化,无需重新提交材料;若家庭经济情况有变动,需重新提交佐证材料进行认定。
2.秋季学期未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若有认定需求,可按要求提供材料提出申请。
(二)申请流程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必须手写签名,下称“申请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表》(附件3),提交困难情况佐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向所属二级学院提出认定申请。
特别提醒:“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是指持有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低保边缘家庭证、低保临界家庭证的家庭,该类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需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之一。
“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须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查认定,需提交《突发严重困难户证》《支出型困难家庭证》《低保边缘家庭证》。
材料提交要求:申请学生将所有申请材料汇总后交至本班负责人,再由辅导员统一上交所在学院。具体提交时间及流程按照所在二级学院要求执行。申请认定的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困难认定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认定程序
1.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根据《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按要求成立年级评议小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以及学生监督小组,严格审核申报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结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日常消费情况开展评议工作,综合评议后提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初步认定意见。初步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本学院审议通过,汇总相关材料报学校资助中心复核。(上学期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由二级学院负责老师核查其在籍在读情况后,确认其本学期是否继续参与困难认定,)情况无变动的学生将按照上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予以认定。
2.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提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步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
(一)资助对象
通过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申报评审流程
请各学院依据《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中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求,开展相关核查及信息变更工作,严格执行评审程序。新增及认定等级有变动的学生,通过填写《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审批表》)向所属二级学院申请;困难认定等级无变动的学生,无需重新填写《申请审批表》。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织对申报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复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学校将最终评审结果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三)资助标准
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具体标准参照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执行。
三、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一)学生材料
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必须手写签名)、《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表》(附件3)、学生手写申请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学生承诺书》(附件4)、《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注:《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新增及等级变动学生填写提交,认定等级无变动学生无需提交;其余材料为所有申请学生均需提交。
(二)班级及学院材料
1.班级有新增或调整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上交班级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学院春季学期评审材料;
2.《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表》(附件6);
3.《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调减调增备案汇总表》(附件7),需在备注栏填写调减情况说明。
(三)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3254204@qq.com,盖章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注意事项 :
请获助学生仔细核对本人资助资金发放信息,现就银行卡账户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 接收资助资金的银行卡必须为学生本人名下银行卡;
2. 请及时查看银行卡绑定的身份证信息是否过期,若已过期请尽快办理更新手续;
3. 未激活的本人银行卡,资助资金可正常入账,银行卡激活前无法支取资金;
4. 银行卡丢失的,需及时到银行办理补办手续,并将新卡号报送至辅导员老师,同时录入学生资助在线系统;
5. 银行卡号在上报填报时,数字中间不得出现空格。
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3月6日
附件2带评议结果+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修改+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表.docx
附件7 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调增备案汇总表.xlsx
附件6 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汇总表.xls